关于《辽宁世纪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新建电离辐射剂量刻度校准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12 15:1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辽宁世纪电子仪器有限公司新建电离辐射剂量刻度校准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二十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备注: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的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联系人:沈伟,电话:15841722800
附件内容: